法律问答

你好,我下班的路上被车撞了,但是我没有和工厂签合同

2020-05-04 18:38: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签订工程合同,但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你们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你们可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这个日子就是业主应付款之日。你们可以要求业主支付你们工程款,垫付工资的利息等费用。
    你们这样做是符合法律的。
    如果是由于造价问题,你们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发承包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清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法规定,物业公司是以前的物业公司继续在小区为业主进行物业服务的,以前的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业主需要支付物业费给物业公司,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以前的物业服务合同失效。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委会已经通知物业公司终止合同另行选聘物业公司或进行自治管理,物业公司不走继续进行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不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的去留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要由小区过半的业主且专用部分业主过半同意才能决定,业委会只是执行机构,没有决定权。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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