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前夫两年半前就离婚了,我们是异地恋,孩子在我老家这边生的,我妈妈帮我带了两年,后来因为个人原因把我和我前夫在我老家买的房子卖了回我前夫老家去发展,因为某些原因,我们签了离婚协议,后来我舍不得孩子又回到我前夫身边,我把当初卖房子的钱属于我的一半都拿出来了,我前夫答应和我复婚,然后在我前夫老家买房买车都写的我前夫爸爸的名字,我当初想了为了孩子不写自己名字也没事,没想到他们也不提复婚,我和我前夫同居了一年多时间,这一年多一吵架他就叫我滚,我受不了这个气就搬了出去,我搬出去一个月不到时间他就订婚结婚,当初我拿出来的钱他们说没钱给我,就说要钱没有,你实在要就只有车子,我现在想要回我孩子的抚养权,你觉得可能性大吗?

离婚
2018-09-24 09:20: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来说,在不违反我国《婚姻法》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因此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决定子女归属于谁。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达成协议,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因此这个时候孩子的归属问题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有法院的法官来进行判决。

  • 1、离婚协议一经签订并经民政局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即不得反悔。
      
    2、如果认为对方不适宜抚养孩子,而且本人更适宜抚养孩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