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公上年去世了。家婆再就去世了。家公之后娶了妻。房本上就只能家公一个人名字。我想不必产权过户到我户下

2020-05-04 19: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除你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可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你,就可以把房产集中到你一人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且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b.申请人身份证明;c.房产证;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3.其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房屋登记的,需监护人代为申请。此时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 住房如果是你们婚姻期间取得,就是你俩共有,不管登记人是你俩谁,一人一半权益,
    如果是死者婚姻之前取得,又是他一人名字,就是他婚前个人财产。
    依据以上情况,你可以分析得出住房实际产权情况。
    然后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有的话,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名下房产份额,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死者配偶一人继承,其他人亲属放弃签署协议,得到公证书,由死者配偶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以上需要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继承者身份证。
    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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