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原因需要突然辞职,本月17日提交辞职至月底,公司如果减去上个月1月的工资和本月17日的工资,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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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同工同酬支付工资,克扣工资的,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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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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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没有签订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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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