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独生子女,家是乡,没有工作,我父亲去年工作,脑出血,没有劳动能力,也需要人照顾,想申请低保险,怎么申请?

2020-05-04 20:42: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 一般重点考虑以下几类对象:
    1、是否为主要劳动力残疾或长期患病的困难家庭;
    2、是否无力保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家庭;
    3、是否收养或领养孤儿的困难家庭;
    4、是否赡养人无赡养能力且单独居住的老人;
    5、是否因自然灾害导致困难的家庭;
    6、是否因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一般来说,低保户的名单是由每个村的村民委员会调查并上报的。通过村民委员会的调查,会选择村里经济、生活最贫困家庭上报到民政局。
    具体情况,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 夫妻领取独生子女证程序怎么走?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
  • 离婚时无过错方需要给予丧失劳动能力的过错方适当帮助吗?根据法条规定,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帮助,但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达成协议的外,法院几乎都一律采取判决金钱给付的方式。理由是,根据该法条的规定,从字义上分析,应当说非常明显,给予或者说提供帮助的一方必须是以其个人财产进行,如属于个人的住房、汽车、家电,等等,而不仅仅是金钱。原因很简单,金钱(货币)是一种特殊的种类物,根据“货币占有与所有一致”原则,婚后取得的金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约定财产制不在此例),当然,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二)、
    (三)、
    (五)项规定情形中的金钱,而且有相关证据证明的也应当除外。此外,由于给予帮助并非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更多地含有扶危济困的道德内容,加之帮助只能是“适当”的帮助,而有些个人财产例如住房、汽车等不宜采取作价拍卖、变卖形式转化为金钱,因此,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笼统地规定“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在实践中并不具备操作性。而采取金钱给付的方法,则既可以弥补立法的不足,也可以使法官处理此类案件时有明确、具体的依据,从而有效促进立法与司法的统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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