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夫妇共有产权的房产过户给孩子,小孩法定监护人在中后期是不是有处理房子的支配权?怎样防止房子给法定监护人独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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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有产权房过户:共有产权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在实践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别按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的大小,对共有房地产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后者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对全部共有的房地产享受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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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不存在支配权的,只能进行有益于孩子的处分,具体看是什么情况,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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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有利于孩子利益的做法,比如增值或者维修等,是可以支配的;但其他的原则上就不行了。
如有疑问。建议电话沟通,方便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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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