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小时候被祖母养大,父亲早就去世了,母亲也没见过。 父亲是哥哥一个,姐姐一个,这期间和奶奶商量了公证所,以遗赠方式写了文件,现在想问的是,文件生效前,奶奶如果神智反感,那么这个文件有法律效用吗? 谢谢你!

公证
2020-05-05 00:56: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3.遗赠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赠人个人所有,且无债务。  
    4.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5.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
    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公证处的拒绝公证不服,或者认为公证员处理不当,可以向该公证处所在地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是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诉。
    公证处或者它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如果发现已经发出的公证文书有不当或者错误,应当撤销。当事人虽然有申诉的权利,但要正确行使,不得歪曲或者捏造事实进行诬告,不得扰乱公证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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