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个人手里买了一间小产房,交了一部分房租,买了双方的交易合同,我花了半年多的房子,最近所有的房租都得还清,但是我依照商社说,买不起小产房,现在我决定不要了。 这样,我算了合同中的韦契约吗? 可以退还全额支付的一部分房费吗?提起诉讼我能到达目的地吗?

2020-05-05 08:28: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规定小产权房买卖是一种合同行为,对其效力的认定当然要基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形式也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就应该认定为有效合同,因此只要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具备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为有效。
  • 小产权房能买卖吗?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所以,市民购买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小产权房在手续全的情况下,也只能算是合格的农民房。现在的小产权方是不能够在市场流通的,一些中介也只是在暗中兜售。严格意义上说,买卖小产权房是违法行为,小产权房也是禁止市场流通的。
    市民购买小产权房利益受到侵害时,也得不到法律保护。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土地禁止买卖,任何买卖土地的行为都是无效行为。因此如果存在土地买卖协议来进行土地买卖的情况下,通常该土地买卖行为不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