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8月7日和公司签了合同,合同期限是一年,但是8月21日我找到了别的工作去上班。 我8月7日签的合同怎么办,我已经通知对方了,不能去上班了。 请告诉我需要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2020-05-05 09:11:12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合同已经签订了,没有办法主张了
  • 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起,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2、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
  • 按照《劳动合同法》签就可以了。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合同已经签订了,没有办法主张了
  • 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起,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2、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