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贵阳安顺坪坝县买了一套房子,已经付了定金,但经过一年多的贷款和合同还没有完成,开发商是否没有预售许可证,我要求退款可以坚决发展,我只有收据,没有合同,是否要起诉。

消费者维权
2020-05-05 09:5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依照上述规定,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讲,也就是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才获得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
    因为无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认购书,都要求签订双方具备主体资格,消费者作为买方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开发商作为卖方要具备销售资格,这样双方签订的合同才能认定为有效。
  • 合同违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民事责任。
  • 合同违约,应当依据合同内容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不明或者不够具体,可以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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