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怀孕了,男人同意结婚,但是没有给我礼物,说拆迁应该给我,我也没说什么,但是结婚证后,男人还回了酒桌,破了婚!现在我怀孕三个月,我想离婚,我现在可以得到任何补偿。

离婚
2020-05-05 10:32:13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可以,完全可以。建议你电话 咨询我。
  • 我认为像他这种人你没有必要为他怀孕,赶快去打掉孩子,断绝与他的来往。
  • 根据民事法律的性质和规定,男方向法院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后,法院才会支持。如果男方不提出,可以不返还。 在亳州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实务中,在领取结婚证以后一年以内离婚的,一般返还40%左右;一年至两年间离婚的,返还20%;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的,最多可以再增加10%,但是需要男方提出证据证明造成其经济生活困难。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对方没有尽到照顾和支持家庭生活的义务,可以要求离婚,具体咨询可以和我联系。
  • 可以,完全可以。建议你电话 咨询我。
  • 我认为像他这种人你没有必要为他怀孕,赶快去打掉孩子,断绝与他的来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