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觉得请问一下,有薪学习培训七天,第四天忽然说要考评,我不愿意干了,那么我前做的几日有薪水吗?也有便是在学习培训期内开展考评,我认为她这就是在变向让走,随后就理所当然不给薪水

其它
2020-05-05 10:19: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
    五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工资标准的工资。
  • 以下就是培训违约金用工资抵扣的相关回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培训费用为一万元,约定服务期二年,劳动者服务满一年辞职,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五千元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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