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离婚五年了,孩子的监护权给了我女儿,但是孩子的父亲没有给我孩子的账户,抚养费和其他费用两年也不给,我该做什么,已经没有结果了?

离婚
2020-05-05 10:5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
    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 是可以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费的。
  • 协议不成,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