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30万朋友,口头说是几个月才还我的钱,然后忽略了,只是写了贷款日期没写还款日期,现在差不多两年没有钱了,现在起诉他还钱了?

2020-05-05 11:46: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起诉解决。
  • 协商后,对方仍不归还的,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了
    诉讼专业,非三言两语可以掌握,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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