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拿我的身份证能办信用卡和贷款吗?办出来的话钱谁还?我用付法律责任吗?

2018-09-24 11:0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构成犯罪。
  •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 信用卡主卡申办条件是:1)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稳定的职业及收入,能按时还本付息且信用良好。这个是建行信用卡网站上写的卡片申请条件,上面到是没有写到过这些内容。
    你可以多提供一些财力证明,比如房产、车产、建行的定期存单之类的到网点去申请。你申请以后银行会根据你的个人收入、缴金还有个人信用等等综合进行审核,能不能通过就不一定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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