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一万元,写借条,注明归还日期,现在人逃走了,只有对方的电话和借条,没有地址应该起诉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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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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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年的诉讼时效适用中止中断的相关规定,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中间一直有不断向对方催讨债务,则未过诉讼时效,收集好相关证据,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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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想办法明确对方的身份信息和住址,才能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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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