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及补偿

2020-05-05 14:4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 单位对工亡一般不是直接赔偿的,建立劳动关系,有购买社保的,由社保机构进行赔付。
  • 挂靠单位申报了工伤的,要对工亡职工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建议可以找个专业律师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