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一年多了,我受不了丈夫,当我选择离家出走的时候,我不得不在一月付500美元抚养我的孩子。我答应了。现在我和孩子结婚只有四五个月,我没有工作,现在我可以起诉要求更少的抚养费吗?

离婚
2020-05-05 15:1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一般来说,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如有实际情况的,应允许变更,增加或者减少。
  • 您好,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如有实际情况的,应允许变更,增加或者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