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因为缺勤被辞职了。 我以前没领工资,你能回来吗?。 谢谢你。

公司税务
2020-05-05 18:06: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
    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1、 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333;
    2、 法律依据: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对于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支付的时间,各地的法律规定都一样,有的地方规定当天支付,有的地方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到两日支付,还可以由双方协商,所以具体什么时间支付工资合法,要看您当地的规定。从情理来看,您工作的单位每月15日发工资,这是它的规章制度,您是了解的,也应该理解。
    如果您想要对方及时支付工资的,建议还是与对方协商,这样对您来说是最有利的方式。当然如果您确定单位的行为违反您当地的规定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单位及时支付,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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