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她说好团圆了,我签了,孩子回来了,她说她不再了,她什么也没说,现在想,孩子才五岁,要她给点支持,协议可以改变吗?

2020-05-05 19:18: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需满足四种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