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离婚了,在和她结婚前住了大约5年,和她一起抚养前夫的孩子,离婚的时候,我可以就这5年的抚养费请求赔偿吗?

离婚
2020-05-05 19: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规定抚养费诉讼时效为2年,法学上也有争议,助长4年的抚养费可能给予二年4。8万的支持,可以请律师代理。
  • 当然可以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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