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我一万元,因为没有还款,知道电话的名字,不知道现在的居住地,法庭叫他不回,法庭让我找到一个人,否则检方拒绝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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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在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在有正当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法作出裁决,驳回起诉。但是一定要符合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不能肆意的进行驳回,否则会侵害起诉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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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欠款纠纷一般可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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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债务纠纷一般可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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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