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原来是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员,2001年11月(当时52岁)从私营企业打工到2017年已经有16年了。 今天主管干部考虑到我年龄很大就通知我到这个月底上班了。 如果像我这样被解雇的话,能不能申请劳动补偿金。

2020-05-06 07:1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中心申请赔偿金要带的材料是:

      
    (一)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三)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关系证明;

      
    (五)下落不明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相关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待遇标准并按时足额支付;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 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解除属于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拿到补偿金,如果公司不配合,你只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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