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女人,我有出轨之前想和他离婚证据。 他请我十万美元给他,答应离婚。 我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有一个女儿,我要离开家,不要付他钱。 孩子的抚养费我来还。 这件事该怎么解决,我没给他十万美元。

离婚
2020-05-06 09:38: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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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第一,婚姻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事,如果夫妻双方真的无法继续生活的,可以选择离婚。不管是谁先提出离婚,对于财产分割不会产生影响,并不存在所谓的谁先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就不利的情况。第二,对于离婚,在我国想要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您可以和对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如果育有子女的话)、财产分割等问题同时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育有子女的话)和具体的财产分割事宜,按照您和对方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执行。如果只是您坚持想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一并处理。因为您在咨询中说男方并不愿意离婚,所以协议离婚的可能性不大,但是需要告知您的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事由。您在咨询中提到对方出轨,那么到底是怎样的出轨,如果只是一夜情或者是婚外性行为,那么不受法定的离婚事由。如果对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那么属于法定离婚事由,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判决离婚。但是判决离婚的前提是有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的,那么在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前提下,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