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人骗了200,他说他的钱包被人偷了,向我借两百,他说他的银行卡身份证什么的都没了,等卡补办好了会汇给我。他给我留了电话,是他打给我的,但是当我打电话时。关机。请问我该怎样要回我的钱。

消费者维权
2018-09-24 13:1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代身份证丢失,被人拿来办理信用卡。一旦被人冒办信用卡,且在透支之后不还款,那么逾期欠款和不良信用记录则会被记在自己头上。
    由于持卡人未向银行提交办理信用卡的申请,也未与银行签订信用卡业务的合同,因此与银行之间并未形成借贷合同。
    别人冒用他的资料向银行办理信用卡,并透支使用,由此产生的债务不应由他承担。
    持卡人以书面形式向银行反映,并要求行消除不良信用记录等不良影响
  • 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

      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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