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私人贷款。 有人听说2015年1月借款至今还没有支付利息。 我也没听说想要本钱。 头两年给了,现在给不了。 现在怎么办?

2020-05-06 10:5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 可以先找对方协商,经协商不成对方仍不还钱的,数额较大建议可以考虑采取民事诉讼方式维权。
  • 欠款不还可以起诉对方,向法院主张对方支付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