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三美分的高利贷,五万元,三年没有还利息了,我还了八万元的债,得人家起诉,我没有钱,该怎么办?

2020-05-06 12:5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法律不保护的是高利贷之中法定利息原则之外的利息,因此,债权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本金肯定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关于利息,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年利率超过本金百分之36的,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3、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对于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了支付利息的,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
    5、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百分之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出百分之36,超出部分无效,借款人请求返还超出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欠债还钱这肯定是避免不了的,不过利息的话可以主张减少
  • 利息过高法院不认可,但要有证据。
    具体事宜可以电话或面谈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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