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人未在规定日期内偿还贷款(贷款金额不足2万元),信用社将案件交付法院后,法院不是在第一时间寻找贷款人,而是拘留连带保证人,拘留人同时未出示相关证明,拘留15天后继续拘留。 法院是否合法,联保人应在此案中承担什么责任,对法院的无中断拘留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2020-05-06 13:21:27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被法院拘留属于司法拘留,一般来说,司法拘留的条件是: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对被拘留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申请农户联保贷款,需要由几户农户之间互相连带担保。担保时,几户农户之间的责任是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户出现信用不良或者相关的问题,其他几户农户都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同时,互相担保的农户之间要求其经济状况良好,具备很好的还款能力。申请时要求所有参与联户担保的农户提供个人身份证和财产收入证明到。  只要申请者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在不提供其他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向银行申请贷款。目前,农户联保贷款可在农村信用合作社或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一般情况下,农户联保贷款能申请到的最高贷款,不超过五万元。  申请银行贷款应符合哪些条件?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体的申请银行贷款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 银行贷款违约金一般是贷款额的三倍。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 三户联保贷款的条件是1贷款人必须是户主2三家贷款的金额必须相同3任意一家都有偿还其他两家贷款的责任和义务4三户必须在同一城市我贷款,我的两个联保担保人也必须得贷款吗?如果你要用联保贷款的话必须三家都得贷的如果那两家不贷的话你可以尝试一下农村信用社的担保贷款需要保证人是政府机关人员或者保证人有资金在农村信用社并且存储时间在一年以上就可以
  • 贷款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相关法律]:
    《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
    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
    (
    1996.
    12.16
    法发[1996]32号)
    四、根据《决定》第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
    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
    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自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
    2001.
    1.21
    法〔2001〕8号)
    (三)关于金融诈骗罪
    2.贷款诈骗罪的认定。贷款诈骗犯罪是目前案发较多的金融诈骗犯罪之一。审理贷款诈骗犯罪案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贷款计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是要严格区分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的界限。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
    的,因不具备贷款的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
    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3.金融诈骗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和犯罪数额的计算。金融诈骗的数额不仅是定罪的重要标推,也是量刑的主要依据。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之前,可参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
    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
    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
    赠予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但应当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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