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外籍,想要在当地离婚。 我儿子今年22岁,还没有参加工作。 现在儿子11岁,上小学的我们的住房是贷款,他没有固定收入。 我开了一家小理发店。 在这种情况下,儿子和释放我能判断吗?

离婚
2020-05-06 13:38: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和户口本上注明的婚姻状况没有关系。
    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
    第一种,协议离婚。这种离婚方式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当天去即可办理。去协议离婚时需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原件。有的地方不讲理,还要求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二种,诉讼离婚。如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
  • 若在三月及延展期内还还不清贷款的借款人就要注意了。此时银行在沟通无果后,会向担保人进行追偿,若担保人也无力偿还,银行将会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自身的利益。起草法律文件,下达律师函。
    由法律根据借款合同判决,将抵押物(通常是房产)进行拍卖,拍卖完后所得金额补偿银行,若有剩余则归还给借款人。最严重的是,借款人和担保人会留下信用不良记录在银行的信用记录上,这将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以后的生活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