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16岁,是高中生。 我想把名字改成户口。 请告诉我流程和手续。 另外,改名后不是很麻烦吗,需要很多证明什么呢? 谢谢你。

2020-05-06 15:4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项名称:办理《变更姓名》受理机构: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派出所。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事项申办条件:本辖区自然人(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人,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申报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原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或原户籍档案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办事处理流程:
    1、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公安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或是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
    2、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局到派出所)。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在受理户口窗口提交《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经父母双方签字同意更改姓名的申请(原件);父(母)亲结婚证(父母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同意;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父母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成年人变更姓名在受理户口窗口提交:《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公证机关出具无债务纠纷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准予变更的证明(原件)。
    3、领取回执单,凭回执单到受理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局到派出所),审批不合格由受理地告知不合格原因,审批合格提交原户口薄进行变更登记(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缴纳2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4、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服务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及时办理。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办公时间及地点时间:法定上班时;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安局7号窗口。
  • 父母一方做监护人的,需要改成监护人的姓,可以经双方同意,但是,不能改成继父或继母的姓。因为夫妻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和父母的关系无法改变。如果改成别的姓,一定要亲生父母双方签字同意,否则,户籍警察不会办理。
      新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从以上我国法律规范可以得出结论:虽然父母离婚,无论子女归谁抚养,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具有的监护权仍然存在,既然离婚后的父母都是法定监护人,那么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其行为就明显侵犯了另一方的监护权,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得以判令撤销,责令其恢复原有姓名。
  • 户口本改名字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注意,改名以一次为限,慎重考虑):  一,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的。  二,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查、所长批准后,报上一级公安局批准,予以更改;变更姓名以一次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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