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收费律师,我想商量一下,我通过中介看到小产权的房子,中介说了价格后,给了中介一万元的存款,但只给了收据,一个月后,房主后悔提高了钱,我们不想买,向中介要求退款,中介不退款,中介不讲理 各种耽搁,不给我们看住房合同,我怎么能拿回我的一万元钱,这个中介不太明白道理

2020-05-06 16:32:02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购买小产权房需要登记吗,  
    一、购买小产权房需要登记吗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在以前,《城市管理法》对国有土地上的房产有明确的登记办法,但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产一直没有相关规定,相关的操作只能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房产登记办法。自法规颁布之日起不管是国有土地上的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一律都要进行统一登记。  
    二、买房时怎样防止一房多卖  《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根据《办法》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或者其他抵押等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后,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后面的买卖不能算数。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 向银行借钱不还:贷款催收少不了
    当借款人借款逾期后,银行贷后管理部门会先用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对您进行催收,若催收无果且金额巨大,银行工作人员可能会采取上门催收的方式对您进行催收。

    收无果,找担保人
    当催收无果后,银行便会追查客户的个人资产,并将这些资产登记,防止客户转移财产。
    如果借款人不愿意或者无法还款,银行向借款担保人提出偿还借款的请求。

    借款担保往往分为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两种。连带担保人必须同债主一起偿还债务,一般担保人没有必须偿还债务的义务。
    所以大多数一般担保人不会帮别人还钱。

    利用法律手段起诉借款人
    当借款人逾期三个月未还款,且借款担保人没有还款意愿。此时,这笔借款会被归为不良借款。这时候,银行会采取法律手段起诉借款者。
    情节严重者,会有坐牢的风险。

    通常情况下,借款催收人员往往会告诉借款者,如果不还款会可能会遭遇起诉,并承担法律诉讼的相关费用。因此,部分稍有能力还款的借款者会选择想尽办法还款。
  • 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小产权房与一般的商品房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而商品房是经国家批准建设的,买卖受国家法律保护;
    2、小产权房国家不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而商品房由国家颁发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税证;
    3、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合法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商品房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
    4、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而购买商品房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等。
    相关内容链接:
    小产权房交易买卖的风险
    第一,法律风险
    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而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不适用小产权房,人民法院也就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有效维护。
    第二,政策风险
    若购买的是在建小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小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购房款,购房人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另外,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其很可能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
    第三,转让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小产权房若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因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有很大影响。
  •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 交通事故,对方准备起诉,垫付的钱想要回来需要带着垫付费用的发票、收据,一旦对方起诉后积极应诉答辩,主张从您应该赔偿额中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