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从去年10月开始在餐馆工作,到今年3月21日为止辞职,退休时,上司说3月的工资会在4月15日支付。 但是,到了4月15日,他问了几天,到了今天又问了几天。 我们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申请工资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06 17:44:15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1、生产奖;
    2、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
    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5、其他奖金。”因此,工资、奖金、津贴收入等属工资的范畴。
  • 你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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