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朋友交往已经一年了。 今年我们每天都在一起,哪儿也没去过一起! 我知道我们交往了三年,同居了一年,他的妻子好像还不知道! 我现在想通知妻子我想把我和男朋友的照片交给她,你们说看她是否要离婚! 我以前用男朋友的手机和她说过话

离婚
2020-05-06 20:17: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未办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同居关系即告解除,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 如果对方跟你结婚登记,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涉嫌重婚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