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人经常喝酒惹事,夫妻之间发生矛盾,长时间讨厌自己,他建议离婚,问他想要多少,他就离开了。 我不想离婚,我为什么给他钱?

离婚
2020-05-06 20:21: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能够协议离婚的最好协议,协议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婚后财产分割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能够协商的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的扶养问题的原则是,小孩子由谁直接抚养有利于小孩子健康成长,法院就会把小孩判决给谁直接抚养。
    财产分割,有约定的从约定,未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为原则,同时也要考虑照顾经济困难的一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
  • 法院判决主要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你应提供证据房产是婚前购买的证据.酗酒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法定理由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有证据分居二年或法院判决不离婚过一年的,就可符合离婚的条件. 律师费主要依据山东省收费标准双方可协商,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