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跟你商量一下,我和丈夫没有外遇的人怀孕了,在这期间使用暴力,我没有证据,现在想到别的,一般的诉讼离婚,女儿三岁多了,还没有定居,还有一个儿子,十九个月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起诉现在离婚的孩子

离婚
2020-05-06 22:0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公有暴力,可以起诉离婚,并要对施暴一方赔偿,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若因遭受家庭暴力,需要坚决维权,无过错一方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赔偿的。

  • (一)证据可以从两种证据入手收集证据:  
    1、直接证据。  
    (1)性交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2)性交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3)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  实践中可以引导丈夫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然后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4)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这需要取得证据的途径要合法,在这方面可以先咨询律师问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么实施。  
    2、间接证据。  
    (1)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否则,需要亲子鉴定,非常麻烦;  
    (2)暧昧短信,取得困难,转发又容易引起法官怀疑---是否经过了修改之后转发给你的?条件许可可以及时将短信内容公证。  
    (3)证人证言,很难独立证明婚外情事实;  
    (4)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  
    (5)共同租房证据,直接证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证明发生婚外性行为。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需要有其他证据佐证。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没有约定或依法专属于一方,所以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根据婚姻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你还以要求精神赔偿和未出生的孩子的抚养费等, 但最主要的是你要提交相关证据才能得到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