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事故造成 受害者髋骨脱位,髋关骨裂,手术后神经损伤,事故认定书说明被告方负承担全部责任,假如提起诉讼得话,受害者的赔偿规范是如何的?像那样的案子,民事判决必须多长时间呢?受害者提起诉讼会导致什么危害?受害者必须提前准备什么材料或是必须相互配合出示哪些????

2020-05-06 22:2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交通事故中的工伤事故中是可以同时起诉,但是最终获得的赔偿并不是双份的,而是在交通事故赔偿完毕之后,不足工伤待遇标准的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补齐。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可以电话联系。

  • 1、无法认定,司法实践中,一般法官判定为同等责任,但由于是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最多可判至70%;
    2、简易程序3个月,但伤残鉴定须待治疗终结后再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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