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骑一辆摩托车直行在乡村的水泥公路上,公路大概2米多宽,我爸的时速大概在50-60码。突然从侧面岔路口过来一辆摩托车急速窜出,因乡村的道路的岔路很多,我爸没有来的急刹车,导致我爸撞在那辆摩托车的保险杠处,撞车位置在公路中间。因为都是十年以上的旧车,所以都是无行车证,也都没有驾驶证。现在双方看伤的医疗费都在1万多,我们那接案的交警可能和那边的人有交情,给我说对方是从岔路口出来,责任在一大半,但我爸的车速很快,这样的话,就是责任一人一半?请问合理吗?我是想要对方给我们付一半的医疗费的,有可能吗?交警没有给我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018-09-24 14:5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如果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可以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如果申请了交通队调解或者对方一直在支付费用,处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时效可以中断,但是要有证据,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
    而且从执行方面考虑,还是应该治疗终结后尽快起诉。
  • 对于相关责任:
    1、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主责的负70%责任,次责的负30%责任,同责的各负50%责任。当然,全责就是100%责任了。
    2、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包括与行人相撞)相撞,主责的负80%责任,次责的负20%责任,同责50%责任,全责100%。
    确定责任后,应该要及时进行赔付。
  • 事故发生后,抢救伤者,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索赔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应及时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出(或复印加盖公章)肇事驾驶员信息,车主信息、车辆保险信息等,便于日后对簿公堂主张赔偿。
    构成伤残的(一般治疗终结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依据伤残鉴定结果可起诉肇事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明细与伤者年龄等作出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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