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正在下班的路上骑着一辆瓶车啊小心落在身上,脸上带着轻微的衣服,右脚拇指骨折,当时我没有报警,你能报告工伤吗?谢谢!

2020-05-07 01: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如果骨折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骨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和伤势严重程度无关,只要你在工作时间因工受伤都算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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