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当地法院拍卖了三间房子,价值130万,是2017年7月30日拍卖,房地产卡是在同年10月24日获得的,但现在有债权人住在里面,法院是2018年2月7日,房子给我们,但现在债权人还住在里面,我怎么办?

拍卖
2020-05-07 03:5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拍卖房子一共有四个流程:拍卖前,查封房屋;拍卖前,评估房屋;确定拍卖保留价;拍卖(可以拍卖三次)。
    拍卖房子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二、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三、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四、拍卖。

  • 一、法院拍卖的房子怎么过户?   
    (一)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二)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三)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四)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二、需提交证件(以下资料必须是原件)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民事裁定书;   
    (三)委托拍卖书(法院委托);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   
    (五)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   
    (六)地税完税证明;   
    (七)契税证明。   注意:   
    1、个人买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买受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买受人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买受人为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单位承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 由法院拍卖所得的房产应如何办理手续:  
    1、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2、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3、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4、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