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要离婚了。 婚前发了单身证,房产证上没有写妻子的名字,房子是我母亲出钱买的,离婚的妻子有一半吗?

离婚
2020-05-07 09:1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存在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离婚时还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婚前若登记于一方名下,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登记于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法官可能会考虑出资情况。
  • 如果房子是一方是婚前付首付,婚后付按揭的话,婚后支付的按揭款是需要支付一半给另一方的,因为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