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题是祖父死了,儿子和死了的儿媳争吵,祖母想给他家,有权把土地使用权的名字分给祖父祖母的儿子,其他孙女,媳妇吗? 谢谢你!

2020-05-07 12:27: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在共有人之间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房产,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房产,例如离婚时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产权房屋。所以可以先就房产进行协议分割,即双方平等协商后,就房产通过折价或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
  •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1、土地证也就是国土证,证权人就是这土地的有效使用者。一般情况下办理国土证只要拿着开发商的购地发票和规划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国土局或属下国土所办理就可以了。  
    2、转让的流程就需要买卖双方带着身份证、国土证(没有办证的话可以带购地发票和规划证)需本人亲自来到国土局的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3、分割的流程就需要到建设规划局申请分割,待他们同意分割后就拿分割好的四至图及规划证/国土证到国土局按照转让办理相应手续。  
    4、如果是商品房又不同了,商品房办证的流程是这样的:房子竣工验收后,国土局首先给开发商办理一个整栋楼的房产证,就是一个大的房产证,这时所有产权是开发商的,所以我们叫开发商是大业主。当我们买房后,再进行产权转移,把每一户的产权过户给买家,办理每一户独立的房产证,这种小的房产证是我们自己的,所以我们是小业主。在你买房后,你可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把产权过户给你。一般是90天。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开发商没有把产权过户到你的名下,你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 一套产权完整的房屋分别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光从字面理解,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使用时间限定的,而土地使用权有相应的时间期限。一般门市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而住宅为70年,一旦使用年限到期,可能是自动续期,也可能是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后续期,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政策,但总之是不可能被收购的。
  •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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