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要对方受了轻伤,不是我协助,而是故意受伤吗

2020-05-07 12:32: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根据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申请范本
    自诉人
    被告人
    诉讼请求:
    1.请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2.请依法追究共同被告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自诉人各项赔偿金xx元。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说,具状人认为:被告人已触犯刑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自诉人遭受莫大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被告人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此,自诉人除依法诉于法院,请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外,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依法承担如下赔偿责任:
    1.医药费计xxxx元,有医院收据x张为证。
    2.误工费xxx元。
    3.财产损失费xxxx元。
    4.营养费xxxx元(包括后期调养费和护理费)。
    5.交通费xxxx元。
    各项合计共xxx元,恳请xxx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自诉人:xxx
    xx年xx月xx日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法院认定对方在事件中也相存在一定的过错的,在具体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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