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半,公司没有和我签合同,没有买保险,现在跟公司人事调整和我有几个提前解雇,我可以要求财务赔偿吗?

2020-05-07 13:3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可以主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不能因此提出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 你好,用人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收集证明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反馈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主张双倍工资。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