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我7岁半的时候离家出走的,只有“我母亲生了我和妹妹,我比妹妹大2岁”的女孩子,没有继承人,所以发生了什么事情21年,现在回来,希望能够赡养! 我有义务吗? 如果向法院起诉,我有多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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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只能以父母的名义起诉不赡养父母的子女。诉讼主体的原告方应是需要赡养的父母,其他子女可以作为原告
代理参与诉讼。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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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没尽到抚养义务,如果你不满18岁,可以起诉要求其支付相应的扶养费用;
2.但是你对他还是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规定.
3.血缘关系不能人为断绝,除非自然原因,如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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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是否有赡养义务要根据你们的关系,赡养费一般是按月或者按季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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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