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每月3800美元,有事上班,没事的时候上司给我休假。 几个月后,我不想干,想辞职,上司想扣我的工资,也想我辞职交给他,只有我有事的时候工资,上司的行为合法吗

2020-05-07 14:5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无故扣工资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所以大多数公司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违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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