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子时,先由父母付房产证明,如果父母的名字是女性父母,贷款由儿子返还,并且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
2020-05-07 17:1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但是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给自己的子女的,那就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用进行房产分割。
  • 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
  • 婚前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父母保存好还贷的证据,即使离婚,也不存在补偿问题。办房产证时,可以更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