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现年58岁,与08年7月因故意伤害被判故意伤害服刑10年,在去年因发病随后给予检查,为高血压3级并脑梗后遗症。监狱在11月份给予保外就医申请并将材料送到省监狱管理局。直到现在未见任何回复。请问这样的情况属于保外就医范围吗?像这种病情保外就医还有没有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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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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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准予保外就医的条件:
1、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
2、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3、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4、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治的;
5、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其中,对于“癫痫频繁大发作,伴有精神障碍者”,可以准予保外就医。因此,现在可以让你的朋友和家属与其所在的监狱机关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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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 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 下列罪犯、根据法律规定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惩、民愤很大的;
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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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