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要我欠钱不还,我觉得提起诉讼他还款,可是别人在异地,房屋就在我们家周边,提起诉讼前我觉得申请办理对他的房屋开展保留,我该去哪家人民法院申请办理?

2020-05-08 05:3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携带相关材料到借款纠纷发生地或借款交付地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
  • 携带起诉状,收集借款证明到合同中约定的管辖地法院立案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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