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方的房子租给乙方,签约5年。 房租一年付一次,每年提前付三个月。 乙方租了一年后,说收益不好,交了半年房租。 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又说不想租,开始把货物倒空,下半年的房租也不付。 乙方说正在招租,让甲方慢一点。 甲方担心乙方会离开,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0-05-08 05:3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 可以起诉对方,按照合同内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比如一方以租金为由要求退房,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 你好,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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