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已经18岁了,我已经和他的亲生父亲离婚10年了,他没有生活费,现在我的孩子想把他的姓改在的姓。

离婚
2020-05-08 08:5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也就是说自然人享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首先需要提醒的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2、除此之外,其他公民变更姓名,如果已经成年即已满18周岁,必须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你好,对于户口本上改姓名的问题,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正面的书面更改姓名的申请,如果受理的话,就等派出所来通知,要在户口本上修改。
  • 你好,已经登记在户口本上的名字是可以更改的,但是如果要改的话还是要趁早去改,不然以后涉及到到名字情况多一些。希望对你有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